山东东明石化集团华和能源有限公司第三加油站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东明石化集团华和能源有限公司第三加油站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东明石化集团华和能源有限公司第三加油站
项目建设地点:日照市东港区小莲村204国道344.4公里处
建设单位:山东东明石化集团华和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签字等(详见:/filedownload/906209)
公示时间:2025.1.15-2025.2.17(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中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郑俊
华联系电话:15261361528